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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中学2015职评方案

时间:2015-11-05  点击次数:

 湘江中学2015职评方案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职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豫人社职称〔201411号)文件要求,坚持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民主测评、定量定性考核、评后公示的程序进行,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促使教师不断增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和谐、实干争先的意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打造一支作风硬、能力强、师德高的教师队伍。

二、实施步骤

()成立职评领导小组

  长:黄培俊

副组长:刘存生

  员:王爱萍              石佳川  陈社军

李学萍  张德兴  马伟巍  王秀梅  乔新伟  李淑云

    吴明霞  张瑞霞  张青艳  王志刚   

(二)严格执行程序操作

1、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学习上级有关职称文件精神。

2、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递交申请书和所有证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各种荣誉证)。

3、职评领导小组审查申报人员的资格及条件,确定参评人员。

4、申报人员在教师会上述职,介绍自己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述清自己的业绩,然后与会人员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5、展示申报人员的材料、证件,接受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

6、职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和工作业绩量化考核。

(三)综合积分排序

依据我校实际情况,职评积分采用三维考核制。即:职评小组按工作量化考核82%,民主测评8%,德师风考核10%。对参评教师进行考核,参评人员的名次将依据百分考核总分依次排序。

三、参评要求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豫人社职称〔201411号)文件要求,参评人员除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外,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我校为城市学校,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讲授过县区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区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

2.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受到以下表彰之一:

1)获得县区级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县区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政府综合表彰是指以各级政府名义开展的综合性表彰;省、部级政府综合表彰包括以省政府名义开展的综合性表彰和教师节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表彰是指由政府授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的综合性表彰以及教师节期间经政府或授权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2)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市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1次或县区级2次;

3)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区级文明班集体,或者本人被评为县区级优秀班主任;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所带共青团、少先队被评为县区级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或本人被评为县区级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1次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2次。(单项表彰强调的是与教育教学工作直接相关的表彰,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文明教师、教学标兵,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以及专职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人员获得的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等,按单项表彰对待。)

3.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4)城市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省辖市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参与并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

我校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城市教师讲授过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获得好评。

(对于实际教学效果特别突出的人员,如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不符合以上要求,须在评委会专门组织的讲课答辩中获优秀等次。)

2.长期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受到以下表彰之一:

1)受到市级政府综合表彰,或者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2)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省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1次或市级2次;

3)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市级文明班集体,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优秀班主任;专职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并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所带共青团、少先队被评为市级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或本人被评为市级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1次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2次。

3.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4)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者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1项,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我校申报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讲授过省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

或者主讲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职业教研部门在全省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2次,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

或者主讲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职业教研部门在市级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4次,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

2.至少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1项,并获省一等奖,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所发表的论文中至少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3.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参编过经国家、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3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同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1篇。

4.获得以下学术技术称号或表彰之一:

1)获得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称号;

2)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省、部级政府综合表彰;

3)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获得省辖市学术技术称号,并被评为省特级教师或教师节期间获得省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5)获得省辖市学术技术称号,并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5.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等方面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四、考核标准

(一)工作业绩量化考评(82%

1、任现职以来,获得本方案第三部分《参评要求》所列三项的均可参与本年度职称评定,但不积分。

2、工作纪律(9分)。(此项扣分扣完为止)

1)签到1分,缺签、签迟扣0.1/次。

2)查岗1分,不在者扣0.2/次。

3)例会1分,无故旷会扣0.2/次。

4)宣誓、周一升旗1分,无故不参加宣誓扣0.1/次,升旗扣0.2/次。

5)政治学习、学习笔记1分,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扣0.2/次,不交学习笔记扣0.5/次。

6)学校例会会议记录1分。每学期抽查两次,记录内容要求详实,全面,如不记或不按要求记录一次扣完得分。

7)上课考勤。迟到、早退者扣0.5/次,

8)旷课1分,无故旷课扣2/次(扣完此项1分,另外从本大项再扣一分)。

9)不服从学校安排(例如监考、评卷、课程分担、学校交派临时任务等),扣1/次。

10)请假扣1/次,请小假(2小时以内),一周不超2次,超过2次扣0.01/次,请事假1天扣0.1/次(住院病假除外)。

3、工龄(9分)

 工龄统计从上班时间的年份到参评当年。上班的当年算一年,每年按0.3分计算,最高记9分。

4、任职年限(6分)

 任现职以来达到年限后,每增加一年记0.5分,最高记10分。

5、校龄(10分)

09年进入本校的累计记1分,10年进入本校的累计记0.5分,2011年以后(含2011年)每年累计0.3分。

6.工作量(12分)(中级近4年平均工作量,高级近6年平均工作量)

1)工作量只计算正课(不包括早晚自习、辅导、周六日及假期补课),教师除教学外有兼职工作的,工作量由校领导班子决定。

2)学科系数: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计划,综合考虑各学科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情况,以音乐、美术、劳技、计算机学科教学1课时作为标准课时量1.0,其它学科以此为参照进行折算产生折合系数。

 

各学科课时折合系数表

语文、数学、英语

物理、化学、生物、体育

政治、历史、地理、微机

音乐、美术、劳技

周标准课时

10

12

14

16

折合系数

1.6

1.33

1.14

1.0

 

3)行政领导工作量

依据鹤人字【200246号文件精神,校级领导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2/3,中层领导(包括年级长)正职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2,副职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3

4)计算方法:累计4年平均最高工作量记10分,其它依次按比例计分。

7.特殊贡献奖(10分):

在任职年限内,在本校荣获以下荣誉之一,可加特殊贡献奖。

1)省级教研部门,本人亲自参加获优质课、省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加1/次。

2)省级课题一等奖主持人,加1/次。

3)升学考试突出贡献,当年升入市高中人数超过本班指标的30%,该班全体考试科目任课教师均加1分。

4)升学考试中,学生总分成绩进入全市前3名,该生所在班级考试科目任课教师加1/次。

5)体育:荣获市级中小学体育运动会团体及以上总分前两名,所有辅导教师均加1/次。(运动会提前报辅导教师名单)

6)音乐:荣获市级合唱、舞蹈比赛中团体一等奖以上,辅导教师加1/次。(提前报辅导教师名单)

7)考入奥赛班,全市第一名,考生所在班级考试科目任课教师加1/次。

8.教学成绩(15分):详见附件1

9.当班主任情况(6分):详见附件2

行政领导此项分年限、分级别计分,行政领导(包括年级长)计0.5/学期;教研组长计0.25/学期(食堂司务长、后勤保管记分相同);备课组长计0.15/学期(党组织宣传委员记分相同)(如与班主任重复,可选择最高分一项记分,不重复记分)。

10.个人荣誉获奖情况(5分)(5分积满为止)

(1) 优质课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加0.6/次(此项与特殊贡献奖重复加分),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以上,加0.5/次。

(2) 荣获年终校级模范、校级优秀班主任表彰,加0.1/次(如兼任重复加分)。

3)荣获省级以上单项奖,包括基本功竞赛(以本人参加省级比赛为准)、教学成果(以学校集体商讨为准),一等奖加0.3/次,二等奖加0.2/次。

4)省级课题一等奖以上成员,加0.3/次,二等奖加0.2/次,三等奖加0.1/次。

5)论文、课件、教学设计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加0.2/次。

(二).民主测评(8分)

组织全体正式教职工依据申报人员的平时表现,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测评打分。(附民主测评综合评定表)

(三)师德师风考核(10分)

职评领导小组成员对申报人员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五、几点说明

按此方案考核积分时需提供的各种证件、材料截止到当时积分时所限制的时间,过期者一律不再参与积分。所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民主测评、师德师风考核和工作业绩量化考核时,参评教师、与其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均回避。

参评者严格按照豫人社职称〔201411号文件要求文件规定,每年任课不少于320节;兼任管理的教师年均任课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担任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指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负责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等,校领导、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工作可视同于学生管理工作。)必须任现职以来任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获得证书方可参与职评,否则无效。

本方案解释权归校委会,未尽事宜由校委会协商解决。

                                          湘江中学

                                         20159

附件1

教学成绩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高我校的整体教学质量,更加科学、合理、全面地评估教师的教学工作。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教师的教学考核成绩,是学校决定对教师评优、晋级、奖惩、聘任的主要依据之一。教师的考核成绩装入个人业务档案。

一、         教学成绩考核以任现职以来在我校工作期间为依据。总分15分。

二、         教学成绩以参加职评教师在职评考核年限内的期中、期末成绩的一分两率及中招考试指标完成情况为准。

三、         学校职评专家组成员共20人,这20人从校委会成员、年级长、教研组长及骨干教师等四十人中摇号产生。

四、         在参照对比各参评教师教学成绩考核的基础上,学校职评专家组成员给每位参加职评的教师打分,最终确定教学成绩等次。

五、         教学成绩分成三个等次

   一等:15    二等:13    三等:11

 

湘江中学教务处

20159

 

 

 

 

 

 

 

 

各位老师:

湘江中学2015职评方案(草案)已张贴,请各位老师找时间阅读本方案,如有好的建议,请于本周五前将本人建议报到办公室。

         

校办公室

20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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